两会声音 | “家校社”协同育人怎么做?听听政协委员们怎么说……

来源:第一教育

作者:谢然 杨善钰

时间:2023-01-12 09:56:32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校社”协同育人很重要。

学校如何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社区如何成为青少年成长中的有力一环?听听委员们怎么说。

探索以个案为基础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模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开始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台盟界别的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上海市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度较高,且普遍希望从学校获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不过,当前家长对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与度并不高。不少家长在调研中表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提高内容实用性和针对性,在时间安排上应更加灵活,同时开展更加丰富的指导形式。

此外,当前还存在学校中家庭教育指导师配备不足、部分教师的专业性有待提升、以及评估督导制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特征,且家庭特征的复杂性、特殊性极大增加了学校的指导难度。

委员们建议:

1、探索以个案为基础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针对家庭教育指导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和复杂化特征,应着力培养教师的家校沟通技巧,尤其是提升教师解决特殊个案实践难题的能力。鼓励各学校为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资深教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室,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开展课题调研、课程设计、个案跟踪辅导等。

2、建立高校-中小学校衔接的家庭教育师资培养共同体,修订《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可依托华东师大、上海师大等高校的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开展试点,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实习基地、开办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提升硏修班、探索定向家庭教育师资培养项目等。修订《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校共育良好作为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之一。

3、加大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学校购买公共服务经费,鼓励学校充分挖掘校外教育资源,尤其是建立与精神卫生、心理咨询等专业机构的转介机制,以应对部分特殊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需要。

4、委托第三方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评估标准。定期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评估督导。评估标准的内容应包括:家庭教育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机制、家庭教育课程和家长学校、特殊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满意度评价等,以评估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量提升。

构建“家校社”联动的青少年社区教育生态

近年来,“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已进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政策中。随着我国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社区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张园勤委员注意到,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影响上海学校线下教学近半年。与此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社区在教育中的作用凸显。居民区内,中小学生在户外运动中形成融洽和紧密的伙伴关系;在携手抗疫过程中,居委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得到有效加强。

目前,“家校社”联动存在“家校关系强、家社关系弱、校社关系碎”的关系失衡问题。在家校关系中,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相对完善,但互动范围仅局限在学校内;在家社关系中,以家长自发或社区单向联系为主,存在活动宣传不到位、 沟通渠道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现象供需错位导致行动双方参与性不足;在校社关系中,缺云顶层设计、政策不完善现象比较明显,校社合作的责任主体、合作机制以及协同激励政策尚有待进一步明确。

张园勤建议:以区域化党建为引领,强化政策的导向性功能。推动“家校社”联动与基层党建紧密结合,依托基层党组织开展青少年社区教育,基层党建与“家校社”联动的青少年教育形成互动机制。

同时以制度建设促进长效机制的形成,为“家校社”联动的青少年社区教有生态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多层次建立多方参与、定期对话和交流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激励政策,设计并完善评优评先进方案,借鉴教育部门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设置上海市优秀家庭教育指导管理者和指导者评选办法,为在“家校社”联动的青少年教育中积极参与并表现优异的主体给予荣誉称号,将“家校社”联动纳入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的评选体系。

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点)的布局

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3 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中明确:本市普及学前教育,以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为主,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本市发展托育服务,以家庭照护为基础,通过开设幼儿园托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设置社区托育点,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构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上海各区都建立了公办的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为全市0-3岁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每年6次免费的服务和指导,但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问题,无论家庭养育、社会制度安排、公共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但是,当前仍存在问题如社会化托育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家庭层面托育力量有限且压力过大,托育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矛盾十分突出;社会各方参与发展托育事业的积极性不够高等。

如何更好地细心呵护“最柔软的群体”,满足每个家庭的不同需求?委员们建议:

1、加强《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氛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向社会各界和幼儿家长阐明法律赋予孩子的权利和保障,了解学前教育与托育的阶段、需求和内容不同。

2、遵循儿童成长发展的规律,依托网络和信息技术搭建家园合作的平台,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家庭的育儿能力。

3、加大科学育儿的指导力度,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能力。本市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点)的布局,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建设和指导队伍建设。同时,推进社区托育点的建设,切实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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