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峰:充分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来源:《上海教育》杂志5A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 何云峰

时间:2020-05-07 16:30:0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表明,教育将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意见》特别强调,“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学校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社会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很显然,这是把劳动教育作为一个大格局来抓。这是《意见》的一个亮点。不过,也是一个难点。

单就家庭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这一个方面而言,就有许多难点要克服。其中,最关键的是要让全社会认识到家庭的这种基础作用。只有整个社会普遍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才有可能进一步探讨如何发挥这种基础作用。这样的共识之所以还没有形成,主要是有一部分家长总认为,家长的事情主要是吃饭穿衣,教育主要是学校的事情。家庭应该是教育的主战场。学生学会做人,主要靠家庭。尤其是孩子的德性养成,人品素质,健全人格塑造,等等综合“情商”培养方面,家庭的作用往往比学校和社会更加重要。由于劳动教育更主要的是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情商”培养问题,更多涉及的是做人的问题。所以,没有家庭参与的劳动教育是不可能真正有成效的。

然而,十分遗憾的是,目前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且还存在一些不能令人满意的不良倾向。首先,一部分家长有不愿意让孩子在家里参与劳动的倾向。这些家长片面地认为,孩子的主业就是学习,只要把学习成绩搞好就行了,家务可以由家长自己全包或者请家政工人做。其实,适度的家务劳动,可以对孩子的学习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大量的研究表明,让孩子适当从事一些家务劳动,对其成长有重要意义。不让孩子适度参与家务劳动,很容易导致家长对孩子过分地溺爱。此外,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命运相关的共同体,需要家庭所有成员一起担当。参与必要的家务劳动,对培养孩子的家庭共同体意识是绝对有益无害的。让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密关系,也更能增强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因此,不能只看到家务劳动的劳累一面,还要看到它的润滑作用,更看到它对家庭人伦关系的助推意义,特别是要看到它对孩子和全体家庭成员具有不可替代的身心调节功能。

另外一种不良倾向是有的家长有意或无意地把不良的劳动观念甚至劳动偏见“遗传”给孩子。比方,在教育孩子要努力学习的时候,把人类劳动分为高低不同等级,以带偏见的劳动领域作为对孩子不努力学习的惩罚,去敦促孩子用功学习。劳动本来应该是很神圣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家长要让孩子意识到,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劳动付出而活着才有踏实人生,才有真正的无忧虑和幸福美好生活。正如《意见》所明确地提出的,“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笔者以为,对孩子施予这样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劳动光荣观念影响,远比鼓励孩子从事所谓的“高尚职业”要重要得多。在自立的劳动观念影响下,逐渐培养孩子的职业兴趣,才是最为重要的。

此外,家庭是“劳动创造一切”观念得以形成和巩固的基地。今天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有些家长在疼爱心理的作用下,对孩子基本上做到“有求必应”。从消极方面看,无节制地满足孩子的“欲望”,会导致孩子把所得与劳动付出之间的联系割断,看不到人类生活中的一切皆来自于劳动。在家庭生活中将日用物品与劳动生产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割裂以后,对孩子的健康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养成的消极作用会非常巨大,很容易导致一些孩子养成畸形的劳动价值观念。所以,家长应该从小在孩子身上建立基本的认知联系:生活中的一切物品都是要花钱买的,而钱是靠父母辛苦上班用汗水和劳动付出换来的,这其中包含着“物品-花钱-工资-劳动付出-勤俭节约”的链条;即使商店有许多商品,可以花钱购买,但所有商品也是劳动生产出来的,这其中也包含着“商品-花钱-生产-劳动付出-不应浪费”的链条;如此等等。因此,家庭对于劳动教育的开展而言,就是要潜移默化地建立各种跟劳动付出相连的思维定式。家庭是关于“劳动连结”的认知建构基地。正因为如此,所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发挥的理所当然应该是基础作用。只有家庭的这种基础建构作用发挥出来,学校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的支持作用,才能进一步产生成效。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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