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开考!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时间:2021-06-11 10:39:00

1.考试当日(6月12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

2.考生入场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四级考试上午9:00开考;六级考试15:00开考。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4.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考试的听力部分通过“长三角之声”(中波792千赫、调频89.9兆赫)播出。采用考点广播统一播放的,以学校通知频率为准。考生务必根据学校要求携带配有耳机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参加考试,并调试好收音机的频率和音量。考前请检查收音机的收音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

5.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录放音机(如MP3等)、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考试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6.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置。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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