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沈炜:以评价改革牵引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来源:《上海教育》杂志

时间:2023-03-22 14:32:1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新中国首个关于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文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围绕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作出重大部署。

市委、市政府对照中央部署,于2021年印发《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评价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牵引,加快发展世界一流城市教育。

01

坚决打好教育评价改革“龙头之战”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是教育综合改革的“龙头之战”“最硬一仗”,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意义。

首先,教育评价关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以来,我们评价学生习惯用“分数”这一把尺子,对基础教育办学质量的评价导向,总体还没有走出片面追求“重点率”“北清率”误区,还没有完全树牢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导向。

怎样通过教育评价改革,有效把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学生、教师、学校等各方面工作中,是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重大的课题。

其次,教育评价关乎正确的办学治校方向。长期以来,受教育观念、国情市情等因素影响,我们的教育评价功利化导向比较严重。

比如,有的高校考核教师过分强调国际期刊发表论文指标和论文引用,加重了论文海外“镀金”和甘愿充当国外劣质期刊“吸金”对象的状况。

这些片面短视的教育评价和功利化办学导向,不利于树立教育自信,不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正确发展方向,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坚决克服。

第三,教育评价关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局。目前,上海已率先总体达成《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正在全面实施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创建教育综合改革国家示范区。

总体看,上海教育改革已经全面迈入“深水区”甚至是“无人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而教育评价改革则是其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教育评价改革是关键指挥棒,如不能取得重大突破,我们的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也很难获得重大进展。

因此,必须着力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的“龙头”作用,牵引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坚实有力、精准有效的保障机制,加快发展一流城市教育。

第四,教育评价改革关乎良好教育生态塑造。教育不是围墙内的事业,离不开政府、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

但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来看待教育、支持教育,关键看教育评价引领。良好的社会环境能够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适宜的土壤、水分、空气,反之则会破坏甚至污染教育生态环境,而教育生态环境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评价的价值导向。

这些年来,上海以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为契机,在教育评价改革领域开展了不少实践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

针对学前教育,构建了托幼园所办学等级标准评价体系,聚焦科学保教、规范办园等内容,遏制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针对义务教育,2011年推行义务教育学业质量评价“绿色指标”,客观反映学校办学质量和进步指数,使“以‘绿色指标’测评结果论英雄”成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导向;

针对普通高中学校,以深化中高考改革为抓手,实施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评价,构建了高中阶段课堂教学分层分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形成有力导向。

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出台后,我们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形成85项任务清单和10项负面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同时督促各区、各单位对照抓好落实,凡是与中央《总体方案》和市委《实施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做法都要坚决和立即改过来,做到令行禁止。

在此基础上,市级组织专家力量赴各区和高校开展调研,了解教育评价改革的工作进展;在沪部属高校、市属高校和各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实施了改革工作清单或行动方案,对上海《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和具体化,明确本地区本单位教育评价改革“改什么”“怎么改”以及具体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等,推动改革任务落小落细落地。

同时,把上海《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统筹纳入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联合印发实施的新一轮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着力通过实施教育评价改革形成“一子落而全盘活”的效应。

02

扎实抓好上海《实施方案》任务落实

两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海《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稳步落地并取得了扎实成效。

在市级层面,我们统筹推进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5个主体评价改革。

一是落实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建立了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重点报告对教育工作重视情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教育投入保障情况、教育民生问题解决情况、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情况等。同时,各区都将教育工作纳入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审议决策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建立了市、区两级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二是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改革。每年开展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完善高校分类评价,优化评价周期,试行评价“大小年”制度,着眼减轻高校评价负担,推行评价数据“无感采集”,加大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在评价中的权重,将分类评价结果与高校经常性经费投入额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专项经费安排、民办高校政府扶持资金分配等重大专项挂钩,与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政策挂钩,促进全市高校坚定特色办学、特色发展定力。

三是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试点。依托奉贤等区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试点,围绕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开展实践研究,对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的内容体系、制度运行机制进行探索。

四是探索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运用试点。针对当前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信息采集、招录使用等方面面临的挑战,依托上海市智能教育研究院积极探索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数字画像”,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自主赋予“数字画像”可比较的量化数值,为在中考和高考运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探路。

五是建立全市评价改革监测机制。依托上海财经大学构建我市教育评价改革在线实时监测机制,针对全市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的事项建立警示通报机制,督促限期整改。

六是营造教育评价改革浓厚氛围。2021年起,建立全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和评选机制,每年面向各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征集年度教育评价改革实践案例,遵循“优中选优”原则,综合考虑案例的改革基础、前瞻导向、实践创新、实际效果、推广价值等因素择优评选、公开表彰,并与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加强优秀案例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在各区和学校层面,各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照上海《实施方案》部署,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刚刚过去的2022年,基层一线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实践又取得了一批新成果,比如:

学生评价方面,上戏附属浦东新世界实验小学开展了基于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综合素养“数字画像”,通过数据深度和精准刻画学生成长历程,引导教师优化教学行为,践行精准化、个别化教育。

教师评价方面,上海交通大学推行人才分类多元评价改革,形成以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教师评价机制、以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为核心的专职科研人才评价机制、以实践操作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实验室人员评价机制、以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满意度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机制;

上海科技大学实施常任教授创新评价机制改革,对引进的人才注重评价其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将教书育人作为评价每一位常任教授的首要内容,确保每年开设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1门以上研究生课程,常任教授职称晋升注重学术同行评价,对常任教授科研成果和学术成绩实行“下不设量、上不封顶”评价标准。

学校评价方面,嘉定区着眼破解评价体系不对标、评价结果不一致、评价导向功利化等问题,针对辖区内中小学推行基于“品质指数”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改革,建立了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指向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多元“品质指数”,形成由“品德发展指数、学业水平指数、身心健康指数、学习生活品质指数、成长增值指数”等五个维度组成的评价体系。

教育评价改革点多、面广、线长,需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我们将以建设全国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市为抓手,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系统内外力量,持续深化五个主体评价改革,把正确的办学和育人导向立起来、制度化,坚决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责任。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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