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救济思维 创设残疾人友好环境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钰

时间:2022-11-29 15:26:36

多省份公务员招考面向残疾人设专岗、七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些利好政策,让这个寒冷的冬天多了阵阵暖意,也释放出一个鲜明信号:不仅仅是单纯救济,残疾人在教育、就业等领域面临的障碍正在被逐渐消除,未来将拥有更加公平友好的发展环境。这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进步,更是文明社会应该彰显的温度。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残疾人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近年来我国残疾人的各项发展权利不断实现。但不能否认,现实中残疾人社会融入问题依然存在。其根本原因可能不全是残疾本身,还包括观念、物理环境、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外界障碍。例如,有研究表明,人们在无意识层面更可能将残疾人和消极词汇联系在一起,进而体现在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上;在城市道路、住宅等物理环境设计和权益保障方面,残疾人群体的特殊需求还未能被充分考虑。因此,人们也更容易用救济的思维看待残疾人事业。

我国目前有8500多万名残疾人,理应共享社会发展的红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这意味着应该有一个更加公平友好的发展环境,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发挥个人主动性,过上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因此,必须以更强有力的制度力量打破外界障碍,让整个社会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和生命价值。

就业与教育是保障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权利的关键。促进残疾人就业,不仅是基于慈善救济的理念对残疾人进行帮扶,而更是让他们真正实现社会生活、就业市场的平等参与。过去,“庇护性”的就业模式强调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不利于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以及消除社会偏见。针对我国残疾人就业存在职业门槛低、薪资水平低和劳动保护差、就业稳定性差的现实问题,国家曾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率先垂范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2021年更是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提出具体量化目标。

今年,多省份公务员招考面向残疾人设专岗,单独划定分数线,将职业选择权交给残疾人自身。这是对国家政策的落实,更因彰显出积极的示范意义和浓厚的人文关怀精神而广受好评。这有利于改变就业市场中的歧视观念,带动更多企业招录残疾人,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景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残疾人劳动权益的保障,让残疾人更有工作价值感、尊严感。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就业形势下,如何提高残疾人就业的适应性?这就必须改变“残疾人就业就是安排工作”的旧观念,通过教育的力量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适应能力以及就业创业能力。当下,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不高的现象在残疾人中还比较普遍。教育部官网统计数据显示,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包括职业高中)的比例远远低于普通学生。中国残联、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不仅为新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基本依据,也将对已有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起到规范作用。这对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残疾人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残联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创业、个体就业、社区就业、居家就业等)数量上升较快,目前已占残疾人就业人员中的较大多数。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带货、短视频拍摄、珠宝加工等新兴行业和工种也成为残疾人就业新的探索领域。残疾人就业创业有了更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这也对残疾人职业教育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方面,职业院校应该采取更积极的改革行动。针对专业设置同质、缺乏地域与时代特色等问题,可加大力度开发适应时代和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的新兴专业,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残疾人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往往会面临比常人更多的困难。残疾人职业院校要主动配合劳动部门和残联组织,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例如,多渠道地开展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供更多有力的职后支持和可持续的职业发展规划咨询。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运动场上,他们奋勇拼搏为国争光;创业路上,他们亦用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人实现梦想……如果留心观察,会发现我们身边有不少残疾人身残志坚,在许多领域能力突出。只要给予其合理的支持和施展的空间,他们不仅可以照亮自己也可以照亮他人。携手努力塑造更加友好的环境,期待一个“有爱无碍”的社会让更多残疾人积极进取、拥抱未来,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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