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近一个月 多地进一步细化“学科”与“非学科”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喻琰

时间:2021-09-29 13:27:04

围绕“双减”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鉴别讨论仍在持续。

9月28日,澎湃新闻注意到,开学已近一个月,上海、海南、浙江、重庆、广西、辽宁锦州、天津滨海新区等多地已陆续推进关于“学科类”和“非学科”项目鉴别指引相关工作。

同时,有地区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如未履行相关规定或承诺,经查实将纳入法人信用报告体系,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招生,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界限有时比较模糊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要求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要在“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至此,“双减”政策正式宣告落地。7月30日,教育部发文,明确“学科类”与非学科类两者之间的范围。

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指出,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尽管教育部已发文明确规定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的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学科与非学科之间界限有时还是比较模糊。

多地进一步细化“学科”与“非学科”

双减政策发布一个月后,上海市出台校外培训服务类别鉴定指标,从目的、内容、方式与评价上进一步细化学科类和非学科的范围。

上海市规定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身体性、实践性、创造性等活动为主要过程,以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探索为主要形式的,视为非学科类培训。

评价上,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的,视为非学科类培训。

但如何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对于学科与非学科的鉴定,多地在陆续推进时鉴定标准不一。

9月27日,浙江省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分别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价四个维度进行鉴别。

浙江省规定,学科类培训项目目的上以应试提分为目标,则属于学科知识导向;内容围绕道德与法治、语数外、历史、地理、外语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内容为主;培训方式上,以刷题、考试、重复读写等反复机械训练为准的教学方式则属于学科类培训项目。

非学科类培训目的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为主;培训内容除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价,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等为主要教学方式,评价强调对学生综合素质为主。

海南省教育厅9月23日发布《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审核鉴定指引》。

海南省教育厅指出,非学科类培训“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身体性、实践性、创造性等活动为主要过程,以学生实践探索为主、教师引导为辅为主要形式。无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应试培训”,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

海南省教育厅指出,在培训服务项目类别审核鉴定结果未明确之前,暂按学科类进行管理。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杜绝在非学科类培训服务中混入学科类培训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对外宣传与实际培训服务类别一致。校外培训机构如未履行相关规定或承诺,经查实将纳入法人信用报告体系,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招生,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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